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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封中王城的曆史之謎
2016-06-08 15:58  

時間: 2009年04月03日 11:56 來源:賀州日報  

□胡慶生  

核心提示:  

   在八步區鋪門古墓群中出土了許多南越時期的印章,它們既有官印又有私印,但無論是印的形制還是用材,規格都十分高端。應為五侯一級的用品,那麼西漢時期鋪門一帶發生了什麼故事?  

   1973年湖南馬王堆漢墓中出土了一幅地圖,地圖分兩部分,一半為西漢屬地的長沙國,一半為南越國,在南越國和長沙國的交界處即今天的賀江流域一帶标明為封中。有人認為封中應是一地區名。即封水流域,因為賀江在下遊進入今天的封開後被稱為封水。但八步區鋪門鎮漢墓群中的出土文物确實告訴人們,在南越時期,賀江流域存在一個從屬于南越王的王國,“封中”應是王國名。  

   鋪門漢墓群中,西漢早期随葬品的許多文物造型、用材十分高檔。漢武帝平南越後,在鋪門設封中縣,在賀街設臨賀縣。但賀街一是找不到南越時期的墓葬,說明西漢早期的南越時期,這裡還不是政治中心。二是賀街的漢墓中找不到金、玉一類王侯一級人物的用品,三是找不到縣級以上官員的用品如官印等。但一直以來被認為是漢代封陽縣城所在地的鋪門就不同,這裡出土了許多代表王侯一級人物權力的用品:1975年在鋪門河東發掘的第4号漢墓中就出土了“王行印”封泥、“如心”虎鈕方形金印和“須甲”玉印等印章。這裡“須甲”印是墓主人的私印,說明墓主名叫“須甲”。“如心”印是墓主人的賞玩印。封泥的作用是封緘信物,說明墓中有随葬品是由“王”加蓋了“行印”并進行了封緘。《漢舊儀》載,皇帝用玺有“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和“天子之玺”等六玺。這六玺各有不同的用途:“皇帝行玺”封國,“皇帝之玺”賜封諸侯王,“皇帝信玺”發兵,“天子行玺”召集大臣,“天子之玺”冊封外國,“天子信玺”事天地鬼神。因此“行印”要麼用來封侯,要麼用來召集屬下。如果象“天子行玺”一樣用于召集屬下,那要麼墓主人須甲本身就是王,他召集屬下時曾經用了一些信物。要麼須甲曾在南越朝中為臣,被封泥所封緘的物品是南越王召集他時所用的信物。但在鋪門王城周圍象4号墓這樣規制的漢墓大量存在,應該不會有大量南越朝臣集中葬于鋪門。墓主人須甲自己召集屬下的信物也不必帶入地下,而應交給他所分封的人。因而,此印不起“天子行玺”的作用。其功用應是仿自“皇帝行玺”,用于分封諸侯。也就是說,墓主須甲曾被王分封為諸侯,死後他将此分封信物一同帶入了墓中。由于當時鋪門一帶屬南越統治,因而這個分封須甲為諸侯的王也即“王行印”封泥中的王應是南越王。那麼為什麼“王行印”中的王隻稱王而不稱天子或皇帝呢?原因在于:南越王作為地方的行政首領是不能向下封侯的,但在秦末漢初中央控制力不強的情況下,南越國時有僭越之舉。為籠絡周邊的勢力抗漢,他們仿效皇家,私刻行印。卻又不在印章上出現皇帝或天子的字眼,而以“王”的身份出現,打擦邊球。其屬下印章也普遍不以職官稱,僅刻名字,不以爵印或官印出現而以私印或賞玩印出現。南越國的僭越之舉還表現在印章的形制和用材上。《漢舊儀》載:“秦以來,天子獨以印稱玺,又獨以玉,群臣莫敢用也。”漢朝的制度是皇帝、皇後的印稱玺且用玉、玺用螭虎鈕。太子及諸侯王的印稱印,材質用金印,印用龜鈕。玺和印的印面均為方形,其它臣民不能用。4号墓中覆鬥狀的“須甲”印為方形虎鈕金印,形制與南越王“趙眜”印形制相同,“如心”印為玉印。同時,墓中出土的海馬形玉龍與南越王墓中所出土的玉龍也是形制相當。這就充分說明4号墓的主人雖然不敢稱印為玺,也不敢稱職官,但在禮儀規制上卻仿效南越王,同樣僭越為一方土皇帝。  

   另外,1975年還在鋪門發掘了金鐘一号漢墓。該墓是墓主人和他的左右夫人合葬之墓,墓穴分前後兩室,前室葬男主人。後室分東西兩棺,東棺出“左夫人印”玉印,葬左夫人。西棺葬右夫人,出鐵劍和龜鈕銅印。墓中還出土了“左”字陶罐和“右”字陶罐各兩件。東棺中有“左夫人印”玉印和左字罐。西棺中隻有右字罐,卻沒有“右夫人印”,原因是該墓早年曾經被盜,“右夫人印”已經失竊。“左夫人”的“左”是爵位。古以右為尊,左居次。所以墓中男主人使用的銅印章和鐵劍由右夫人保管,出自東棺。在廣州南越王墓殉葬的四個“夫人”中,也有“右夫人”和“左夫人”。這又說明金鐘一号墓的主人在配偶的社會公權配置上也一定程度地效仿南越王。根據《漢書·文帝紀》和《外戚傳》的記載,以及唐顔師古為《漢書》作注引如淳所述的漢代制度,當時隻有皇帝的妾或列侯妻子方能稱為“夫人”。1979年,廣西貴縣羅泊灣二号漢墓因出一方“夫人”玉印和一塊“家啬夫印”封泥。學界就據此推斷墓主人可能是趙氏南越王國派駐當地相當于王侯一級官吏的配偶。同樣金鐘一号漢墓的男主人也應是王侯一級官吏。而左右夫人則是他具有特殊社會地位配偶。另外,墓中出土垢銅印盡管嚴重鏽蝕,看不清印文,但由于是方形龜鈕,同樣說明墓的男主人為王侯。  

   1998年鋪門派出所從一盜墓現場中繳獲了杏形金墓目,此金飾與在南越王墓中玉衣面罩上覆蓋的杏形金墓目相同,扣金玉環的玉種與南越王墓中出土的玉盒玉種相同。該墓中所出的泥墜飾十分罕見,但也與南越王墓中的泥墜飾相同。這又同樣說明被盜之墓的墓主人得到南越王的默許享受着王侯的待遇。  

   2004年底,鋪門白土嶺漢墓中還出土了印文為“趙勝信印”的方形龜紐銅印,因信印是發兵或祭祀權力的象征,因而墓主人趙勝也應擁有這方面的權力。在漢代,無論是兵權還是神權都是貴族所特有的權力,這也同樣說明墓主人應為王侯貴族。同時因鋪門緊鄰蒼梧王國和南越王國。蒼梧王和南越王均姓趙,“趙勝信印”主人趙勝與這兩王族間是否有血親關系值得考究。  

大量西漢早期王侯一級的文物在鋪門被發現充分說明在封陽縣設縣之前鋪門已經是封中王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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