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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農村土地制度研究之大成的賀州政論家林勳
2016-04-25 10:56  

 

集農村土地制度研究之大成的賀州政論家林勳

 

林勳,生卒時間不詳,賀州桂嶺鎮人。宋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後任廣州教授(教授是宋朝府主管學校行政并兼有教師職責的正職官名)。這是賀州曆史上第一個擔任高級教育行政和教職的學者。他也是整個宋代廣西最為著名的政論家。林勳的貢獻主要體現在“田制”思想上。林勳的《本政書》還受到皇帝的嘉獎。

 

建炎三年八月,獻《本政書》十三篇,言:國家兵農之政,率因唐末之故。今農貧而多失職,兵驕而不可用,是以饑民竄卒,類為盜賊。宜仿古井田之制,使民一夫占田五十畝,其有羨田之家,毋得市田,其無田與遊惰末作者,皆驅之使為隸農,以耕田之羨者,而雜紐錢谷,以為十一之稅。宋二稅之數,視唐增至七倍。今本政之制,每十六夫為一井,提封百裡,為三千四百井,率稅米五萬一千斛、錢萬二千缗;每井賦二兵、馬一匹,率為兵六千八百人、馬三千四百匹,歲取五之一以為上番之額,以給征役。無事則又分為四番,以直官府,以給守衛。是民凡三十五年而役使一遍也。悉上則歲食米萬九千餘斛,錢三千六百餘缗,無事則減四分之三,皆以一同之租稅供之。匹婦之貢,絹三尺,綿一兩。百裡之縣,歲收絹四千餘匹,綿三千四百斤。非蠶鄉則布六尺、麻二兩,所收視絹綿率倍之。行之十年,則民之口算,官之酒酤,與凡茶、鹽、香、礬之榷,皆可弛以予民。其說甚備。書奏,以勳為桂州節度掌書記。

 

其後,勳又獻《比較書》二篇大略謂:桂州地東西六百裡,南北五百裡,以古尺計之,為方百裡之國四十,當墾田二百二十五萬二千八百頃,有田夫二百四萬八千,出米二十四萬八千斛,祿卿大夫以下四千人,祿兵三十萬人。今桂州墾田約萬四十二頃,丁二十一萬六千六百一十五,稅錢萬五千餘缗,苗米五萬二百斛有奇,州縣官不滿百員,官兵五千一百人。蓋土地荒蕪而遊手末作之人衆,是以地利多遺,财用不足,皆本政不修之故。朱熹甚愛其書。東陽陳亮曰:勳為此書,考古驗今,思慮周密,可謂勤矣。世之為井地之學者,孰有加于勳者乎?要必有英雄特起之君,用于一變之後,成順緻利,則民不駭而可以善其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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